《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不仅对各驾校培训收费进行了规范,而且规定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并约定培训时间。
《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学时制,培训费用由理论培训学时费、驾驶操作培训学时费、 驾驶模拟操作学时费等组成。各驾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培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
目前驾培教练员和培训时间均由各驾校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安排。《办法》实行后,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如果学车时觉得教练不适合,可向驾校申请更换教练。学员还可与驾校约定培训时间,并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中未约定的培训收费。
此外,《办法》还对教练员培训行为、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规范,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受到500元到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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